——重申“十个严禁” 落实八项规定,纠正“四风”
五一临近,端午将至。重大节日是“四风”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。省纪委发出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,要求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,持续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。为此,我校重申“十个严禁”,要求党员干部、教职工落实八项规定,纠正“四风”,不折不扣地严守纪律规矩,自觉做到“十个严禁”
一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
二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、商业预付卡等节礼;
三、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;
四、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;
五、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六、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、同城宴请;
七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;
八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
九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
十、严禁组织参加“带彩”娱乐、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。
各支部、科室要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,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教师提要求、督履责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,以上率下带动转变过节风气。
同时,学校纪委将按照省市纪委的工作要求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密切关注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、新表现,在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,将纠正“四风”工作覆盖到全体教职工,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,并点名道姓在学校网站、QQ群、微信群公开通报曝光。
监督举报电话:0712—2105882